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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注射用甲氨蝶呤被暂停使用


  本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今天上午发出通告,自6日起暂停销售和使用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注射用甲氨蝶呤。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6日接到药物不良反应中心报告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上海市有3家医院的部分白血病患儿,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进而行走困难等症状,患儿共同使用了上述药品。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广西和上海药品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此进行关联性评价。

  甲氨蝶呤主要用于急性白血病、绒生膜癌、骨肉瘤等肿瘤治疗。该药物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有头痛、轻度偏瘫、麻痹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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