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生去银行转存款,在保安和保险代理员误导下—— 稀里糊涂买下17.3万元保险 钱绿明 侯敬慧 |
编辑同志: 2004年3月,我去建设银行高安路支行转存一笔到期存款,17.3万元。进门后,一名保安询问了我的来意,说银行推出一个3年期储蓄新品种,利息比定期高,不收利息税。听此介绍我动心了,随保安来到VIP理财室。 理财室的张小姐与我签了一份“红双喜分红型双全保险”的协议书。当时我不知道这是一份保险,以为是银行新推出的储蓄产品。一个月后,张小姐通知我去建行签合同。她再三强调,3年到期后可去“新华人寿”取现金,利率比银行定期高。 今年3月,我来到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不料工作人员说,3年取款是毁约,红利只有3426.27元,这是保险,不是定期存款。咨询律师后,我得知那张红利报告书上20多万元的本金加红利,只有在我意外亡故后才能拿到。我这才恍然大悟:中了那名代理员的圈套。 我向建行高安路支行反映受骗经过。接待人员说,建行只是给“新华人寿”提供账户,他们的保险产品与银行推出的金融产品无关。我又走访“新华人寿”,可接待人员强调,这是业务员的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而且当初那名业务员已辞职。 那份保险的红利比银行3年定期储蓄利息少11894.61元,这让我损失很大。之后我多次来回奔波于建行与新华人寿公司,但一直未能解决问题。读者 郭斐文 【调查附记】 接到投诉,记者与建行上海分行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解释,一直以来,建行严格要求各营业网点按银监局、保监局的相关规定,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时要向客户提示产品风险,严格禁止网点保安介绍保险业务。对读者郭女士反映的问题,他们与保险公司交涉,如今已妥善处理。 记者了解到,前几年推销保险产品时,部分保险代理员做法不规范,使一些客户稀里糊涂签了保险合同。近年来,建行上海分行推出了一系列防范措施。通过请客户在“产品说明书”上阅后签字等方式,让他们充分了解未来可能的收益与风险,确保客户对保险产品的知情权。同时对保险公司在网点摆放的各种宣传资料作审核,避免引起歧义或误会。由于客户对保险产品有了解的需要,现在仍有保险公司在部分建行网点派驻人员,回答和介绍保险产品。建行对这些人员提出了佩戴保险公司工号牌等要求。 本报记者 钱绿明 实习生 侯敬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