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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明确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深购商品房须自用自住
深圳今起出招为楼市“降温”

刘畅 傅伦为


  本报讯 深圳消息: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昨天联合向媒体通报,从今天起深圳将对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实施新规定——境外个人在深圳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商品房(住宅楼);在办理一手房预售合同备案及一手房、二手房产权登记时,深圳市有关部门将按照自用、自住条件严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

  两局通报指出,这主要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精神,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行为,深圳政府部门为“降温”深圳“疯涨”楼市再出新招。

  昨天,两局联合向媒体发布了名为《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通知》。

  另外,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深圳市投资购买非自用房地产,应当遵循相关商业原则,按照外商投资房地产的有关规定,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后,方可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相关业务。

  为保证自用、自住商品房的落实,还对购房相关流程进行了调整。

  (刘畅 傅伦为)  评论07071011301

  【相关链接】

  房价半年暴涨50%

  据深圳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统计,截至6月21日,深圳楼市均价为15487元/平方米,比5月份上涨1264元。参照此速度,按均价购买的100平方米新房,一个月可以赚12.64万元。对比1月份的10670元/平方米,深圳房价半年暴涨50%。而深圳楼市从均价5980元/平方米上涨到9300元/平方米,却足足用了两年。

  而在深圳的楼市“神话”之下,还屡屡出现了“开盘即清盘”的销售奇迹。 在深圳的龙岗、盐田、南山等区,大量购房者被“VIP”号拒之门外。数百套新房,在数小时之内,即被“VIP”会员“一扫而空”。

  利用“VIP”特权,中介公司又可以大批“吃进”房源,然后在市场上继续拖延数月,进行“第二次捂盘”。最后,楼房价继续翻倍,中介公司抛出获利。

  在多次“捂盘”过程中,庞大的资金链是必不可少的一环,资本较雄厚的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的买楼行为是值得关注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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