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招录取流程详解】 |
凡第一志愿考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数最多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第一志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则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志愿投档时间依次按顺序从第二、第三、第四志愿的报考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学校招生计划(或剩余计划)的一定比例向学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 第一志愿生源足的录取高校工作流程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向学校投档→高校审阅→分专业录取→退档→录取完毕→上报录取名单。 ●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录取高校工作流程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首先将第一志愿考生材料全部向高校投档→高校审阅→分专业录取→退档→第一志愿录取完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再将第二志愿考生材料从高分到低分(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向学校投档→高校审阅→分专业录取→退档→第二志愿录取完毕。 如完成招生计划,即上报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向高校投档第三、四志愿,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凡按志愿顺序录取后仍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向社会公布余额计划,并根据市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程序向本批控制线上的考生征求补填志愿后,再进行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外地高校可经申请启动降分录取程序)。农林、石油、地质等院校可不经补填志愿,先提出降分投档申请。如再无报考生源,则高校提出撤销在上海剩余的招生计划。 每批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下一批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