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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市出台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新举措
学校不得强制学生买保险订报刊

钱滢瓅 焦苇


  本报讯 (记者 钱滢瓅 特约通讯员  焦苇)学校组织学生观摩爱国主义教育影片,不得向学生收费;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商业保险、订阅报刊杂志、购买校服等;严禁学校为学生统一订购或推荐使用教辅材料;严禁收取教辅材料费、学具费、体检防疫费等代收费,严禁收取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市纠风办、市科教党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新闻出版局等7委局昨天下午联合召开“2007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

  今年本市在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方面有一系列举措: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解决“择校”问题;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逐步降低择校生招收比例和收费标准;巩固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成果,保持高校收费政策稳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本市高校学费、住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总体标准将稳定在去年秋季水平;完成义务教育转制学校的清理和深化改革工作,禁止公办学校以转制为名或假借办分校、实验校之名违规收费;进一步规范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行为;加强对违规补课办班行为的治理;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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