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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药审批将实行集体负责制
新《办法》10月起正式实施 官方网站可查审评者名单
杨丽琼


    本报北京今日电 (驻京记者 杨丽琼)“简单改剂型药不能再领新药证书;仿制药审批门槛提高;抽取的样品要直接从生产线上拿;审批再也不能一个人说了算……”昨天,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的首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食药监局副局长吴浈发布了新修订后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新《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新《办法》的亮点之一是对药品注册要实行主审集体负责制、相关人员公示制和回避制、责任追究制。也就是说对一个药品的审评不能仅靠主审一家之言,还要听专家组的,最终决定应该是由集体得出的。同时,公开透明是药监部门加强内部管理的有效手段,公示药品注册的受理、检查、检验、审评、审批各环节的相关信息。

  新《办法》强化了权力制约机制,将部分国家局职能明确委托给省局行使,主要体现在把补充申请的事权划分,在保留国家局对一部分重大事项的审批权外,将大部分补充申请委托省局进行审批,合理地配置资源。此外,提高审评审批的标准,鼓励创新、限制低水平的重复,简单改剂型药不能再领新药证书。

  据悉,从10月1日起根据新《办法》的要求,药品申请注册人将能够在国家药监局的官方网站上,查询到其药品注册的受理、审评、检验等相关信息,并且还能看到相关审评工作人员的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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