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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邻居窃电 索赔何其难

孙云


  本报讯 (记者 孙云) 家住杨浦区延吉七村4号的居民颜先生最近有点烦:邻居窃电令他家蒙受损失,他向电力部门反映后,已经揪出了“电老鼠”,然而他的损失始终没人承担。

  7月初,颜先生家中水管两次带电,其中一次,他正在洗澡的儿子因为受惊,手臂一挥,把价值280元的一副眼镜甩到地上摔碎了。联想到本报曾报道居民偷电令邻居水管带电的新闻,他立即打电话向电力公司举报。后来,颜先生了解到,电力公司查出居民楼中确实有人偷电,导致水管带电,并对这户人家做了处罚。然而,电力公司却不愿出具书面证明,让他据此向偷电者索赔。他们建议颜先生报警,由警方介入此事。但颜先生到派出所询问后,对方也说这事不归他们管。

  上周末,记者联系了相关电力公司,得知由于涉及个人隐私,企业无法把偷电者的信息提供给颜先生,除非颜先生报警或向法院起诉,他们才会把证据提交给司法机关。

  于是,记者拨打了110,接警人员建议找电力部门解决,当听说电力部门无法协助后,转而提议记者向当地派出所咨询。然而,当地派出所仍然建议,这事得找电力部门或者居委会帮助协调。最后,记者又找到延吉七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商量一番后,终于答应让当事人去居委会详细说明情况,看看能否帮助协商。     评论 070716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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