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富心振 记者 江跃中)上海某叉车公司职工王忠日前在驾车途中,受到交警的例行检查。他因涉嫌酒后驾车,由南汇交警支队交警带至医院作血样检查。王忠为泄心中不满,酒性发作,对正在填写标签的交警实施殴打,且将交警的警服扯坏,致使其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经鉴定,交警的伤势已构成轻微伤。
南汇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忠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拘役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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