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保管枪支 触犯刑律入狱 江跃中 富心振 |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富心振 记者 江跃中)明知枪支、弹药为他人非法持有,仍受人之托帮助保管并存放。近日,被告人季雄被南汇区法院以非法储存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经审理查明,今年2月底的一天,季雄受他人之托,到南汇区祝桥镇某处取得一只背包,内有自制猎枪1支、猎枪子弹3发、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手枪1支。季雄明知以上枪支、弹药为他人非法持有,他还是帮助其保管,并存放于他女友的暂住处及自己的轿车内。经上海市公安局枪支检验鉴定,上述两支枪支均具有杀伤力。 同年3月6日,上述枪支、弹药被公安机关查缴,次日,季雄被公安机关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