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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昔日“树扰民” 如今“民扰树”
市民来电呼吁:大树是否搬迁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沈敏岚


  “树扰民”连续多年成为本报“夏令热线”的热门话题:茂盛的大树挡住了凉风吹入底楼住户的厅堂,到冬天又遮阳挡光。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夏令热线”接到不少市民来电,呼吁搬迁“扰民树”一定要按照《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执行,不能动不动就搬,成了“民扰树”。

  扰不扰民有标准

  大树是否扰民,《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已给出标准。它由市绿化管理局和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联手制订,市民参与起草讨论,并经过多年实践、认证,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如:距离家门口多远的大树会给市民日常生活造成影响?《实施办法》的量化标准是:乔木树冠外缘距住宅楼阳台或窗户(指主要采光面)2米以内。

  此外,它还明确了迁移“扰民树”的执行程序:先制订绿化调整实施方案,在三分之二以上居民同意、或不同意的居民少于三分之一时,才能修剪或迁移树木。

  树不扰人人自扰

  “树扰民”的情况确实存在,但许多投诉是“树不扰人人自扰”。一位市民买了某新建小区的底楼住宅,入住不久即向区绿化部门投诉:他家门前的大草坪上种植的一棵雪松挡住了家里的阳光,要求搬迁。工作人员挑了冬季最冷的几天上门查看,发现每天仅半小时左右不见阳光,而雪松距家门口也超过2米。“这样也要搬树,小区就没法种树了。”工作人员很无奈。

  一些市民甚至建言市绿化管理局“乔木一律种在住宅楼的北面”,工作人员只能苦笑:“一幢楼北面的树,难道不是在后一幢楼的南面吗?”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居所有绿、有花,一直是上海市民的向往。“如果从人与自然的和谐角度思考,困扰市民和绿化部门多年的‘树扰民’问题,就不再是问题。”业内专家认为,“除了种植不合理、确实影响日常生活的大树,需要迁移、修剪,来消除或降低影响外,绝大部分的大树,给小区居民带来的是郁郁葱葱的绿色生活。给大树多一点惬意的生存空间,才能让它们更好地造福市民”。 

  本报记者 沈敏岚(相关报道见A6版·夏令热线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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