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劳动关系新篇章 洁蕙 |
◆ 洁蕙 山西黑砖窑奴工事件引起全国震惊,引起全国人民的公愤,舆论一致谴责。违法犯罪者已被抓获归案,即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从黑砖窑事件让我联想到已于6月29日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这部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当前的中国,由于劳动力供大于求,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一方,各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屡见不鲜,而黑砖窑不过是最典型的案例。还有其他诸如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拖欠克扣工资、用工歧视,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等等案例,已经司空见惯,查不胜查。这部法律为了攻克上述顽症,在条文上作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强制性规定。比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比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还有种种不支付加班费、拖欠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违法行为,法律还明确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有了这部法律,等于为劳动者撑起了一把更完整更强大的法律保护伞。一旦发现用人单位有违法用工行为,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主张权利。但是,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实施过分强调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将大幅增加劳动用工成本,对中国的投资环境造成消极影响。这种观点既不符合中国劳动关系发展的现状,又很短视,根本不考虑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 首先,当前中国内需不振,但是劳动者的工资太低,保障不够,他们又有什么能力去消费,去拉动内需呢?其次,劳动者长期处于低工资、低保障的状态,不利于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像日本、韩国都是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也同步增长,这就使劳动者有能力去学知识、学技能,从而提高劳动力素质。劳动者素质提高了,产品的技术含量也一定会提高,这个国家的产品就不会长期处于产业链的低端。即使劳动者本人由于年龄大没有能力学技术、学知识,只要他有一份合理的报酬,他就有能力供养自己的子女接受良好教育,这样,不用很长时间,这个民族的主体成员的教育和文化水准就能得到显著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在国际市场上也能明显增强。这和只靠廉价劳动力生产低附加值的产品,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第三,这种观点完全是站在了用人单位一方,闭眼不看中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相对弱势、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犯的客观事实,没有兼顾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不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这是一种有害的错误的观点。 其实,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要好好学习、遵守《劳动合同法》,谱写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