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2007年“上海慈善论坛”研讨企业社会责任—— 民营企业老板为啥要做善事? 姚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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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姚丽萍 有统计表明,能称得上是民企老板而不是个体户的,中国目前大约有300万人。在上海,目前中小企业约有50万家。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一份调查显示,在1000万家国内企业中,仅有10万家曾捐赠慈善事业,或许这个数字过于保守,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老板们普遍认同的企业文化里,慈善的地位并不高。 今天上午,2007年“上海慈善论坛”研讨企业社会责任,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共同探讨民企老板捐赠慈善事业的动机。 富人有责任“积极慈善” 有经济学者统计,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生命周期是2.7年,发达国家是7.9年。因此,一些民营企业目光短浅——拖欠农民工工资、压低工人工资、强迫工人加班加点,不加或少加“四金”……至于慈善事业,根本想都不想。 “但是,只要民营企业的老板并非只想‘赚一把’就走,而是想将企业做大做强,那么,就一定不能不明白一个客观规律。”上海一家民企的总裁袁立说,“整个社会的资产总量相对稳定,即使每年有所增加,也很有限;那么,一部分人富了,必定有一部分人相对变穷。所以,相对的富人和穷人,长久存在。问题的关键在于,富人和穷人如何和谐相处?” 求解“贫富的平衡”,比尔·盖茨和巴菲特给出了同一个答案:富人有责任“积极慈善”。所以,比尔·盖茨捐赠出近400亿美元的财产,股神巴菲特也捐赠了370亿美元。目前“盖茨基金”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慈善基金。“据我所知,在美国,由私人老板捐赠的慈善基金多如牛毛,在相当程度上帮助穷人解决了生存问题,维护了社会平衡。”袁立说。 民营企业参与慈善有3种动机 据统计,在我国民营企业中,家族企业大约占到80%。因而,要研究民营企业的慈善行为,民营企业家自身的因素不容忽视。换句话说,老板们既是“经济人”,又是“社会人”,哪个角色戏份更多一点,个人的心理动机决定了行为逻辑。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者吴妍、姚俭建对“民营企业参与慈善的社会心理动因分析”表明,目前,3种社会心理动因支配着民营企业的慈善行为。 ■ 一些企业将参与慈善理解为投资,投资对象是“慈善市场”。 ■ 企业按照预期计划投入,也要求社会以不同的形式回报,根本目的是为了追求更大利润。 ■ “利己”前提让慈善行为的可靠度相对降低——在公益宣传后,企业并未如约捐赠;少数企业“捐赠”常年积累、有瑕疵的产品,甚至是失去使用价值的物品…… 与此相对,一些民企在社会责任心的驱动下,以回报社会为目标,“纯粹利他”的慈善成为自我实现的心理动因。一个有趣的现象是,“纯粹利他”的老板们在教育程度上向两极延伸。一部分人毕业于国内或国外的高校。创业成功后,“以天下为己任”,主动投入慈善;另一部分人受教育程度有限,白手起家,坎坷创业,成功之后,目睹家乡的落后,产生反哺社会、承担慈善责任的强烈念头,以达到情感上的满足。 无论是“纯粹利己”,还是“纯粹利他”,都是“慈善老板”中的少数。在所有的社会心理动因中,互惠利他,才是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最普遍的内在动力。 多数企业愿意捐赠教育事业 上海慈善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对20家企业的调查表明,要做善事,14家企业首选项目是——教育。 吴妍、姚俭建研究了“2006年中国慈善家排行榜”,发现10位慈善家上榜,有9人将教育或高等教育作为捐赠方向。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捐赠流向教育,正是民营企业在“互惠利他”前提下参与慈善的一种明证。 事实上,从事慈善捐赠,民营企业家的确可以兼顾自身和社会利益。研究者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化程度的提高,民营企业作为“道德人”“社会人”的一面日益突出,他们不再把自己当成简单的“经济动物”,内在的经济利益和外在的社会要求,都让老板们意识到自己的“公民责任”。 老板们参与慈善的效果是,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状况,有效带动了区域经济建设。与此同时,民营企业重点捐赠当地的教育事业,特别是大学的学科发展,可以为企业提供大量高素质的劳动力储备。 引导企业家们争当慈善家 “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缓慢,关键是缺少一大批倾心追求慈善事业的企业家。”陕西省社科院宝鸡分院副教授赵海林说。要引导企业家们争当慈善家,不能等待道德的升华,而要仔细研读民营企业家的社会心理,因势利导。 一个比喻是,看重互惠利他的企业家们好比垒球场上的击球手,一个慈善项目迎面“飞”来,他们凭什么判断那是“好球”还是“坏球”,以致认定“击”或“不击”?上海慈善研究中心对民营企业家的访谈调查,记录了老板们是否“慈善”的一些判断依据—— ■ 有否有效的执行力? 慈善公益是企业责任的一部分,但我们在捐赠时,会考虑这个公益组织是否具有公信力、执行力和创意?如果拿不出一个完整而令人信服的项目计划,那么,我们就不会考虑予以资助。 ■ 能否看到社会效益? 每个人做好事,都希望看到能带来好的效果,企业也是如此。我们希望跟踪了解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的执行情况,希望第三方对公益项目的实施结果作出评估,这样我们可以对股东有个交代,也好知道自己的善心是否落到了实处。 民企老板变成慈善家,还有多少路要走?研究者得出的判断是:企业社会责任不仅事关企业,当企业社会责任不再依靠个人的内在信念,或对外部要求的回应,而且还融入了企业长期、主流的竞争战略,那么,企业和社会间的隔阂就会被打破,企业和社会也会双赢。 【焦点关注】 征收遗产税 推动互惠利他 有研究认为,推动民营企业互惠利他,需要完善税收制度,尽快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遗产税。一些国家的遗产税制度,已经历了相当长的发展期。 遗产税制度可以划分为总遗产税制、分遗产税制和混合遗产税制,税率最高达到总遗产的90%,最低占总遗产的5%。 绝大多数实行遗产税的国家,都明确将慈善捐赠的部分资金纳入免征范围,并规定慈善捐赠的资金不能用于捐赠者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业。 眼下,企业捐赠热情日益高涨,各种慈善的表彰也让人们产生了一种错觉:企业捐款就等于履行社会责任。极少数不良企业利用这一“错觉”,为自己贴上“形象标签”,却从事违法活动。 近年来披露的大案要案中,涉案企业不少都是“捐款大户”。因此,需要明确的是,企业社会责任是综合评价指标,包含了慈善要素,但不等于慈善捐赠。企业发展要依法经营,推及慈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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