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工资迟发 节日加班没钱 公司财务认为:员工那么多,漏发钞票是正常现象 张沁雯 顾鹏程 |
晚报编辑: 我们是上海圣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公司在劳动工资上存在许多问题。今年4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上调15%,但我们却分文未加。4月5日清明节,按规定可享受节日加班费,我们又没份。连每月发工资也要拖延近十天。公司如此对待员工,令人心寒。两名保安 【调查附记】 接到反映,记者与圣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静安区分公司联系。公司孙队长称,根据规定,他们已为员工增加了工资,清明节加班费也已发放。孙队长承认,合同上写明每天工作10.5个小时,而实际工作有时确实超出规定。发放工资时间也与合同有违,他本人就是每月25日以后拿到工资的。公司财务部范小姐回答,今年5月15日发放4月份工资时,已按国家规定,将基本工资从原来的960元,调整到1120元,同时也发了4月5日清明节的加班费。但与孙队长所说不同的是,财务范小姐一口咬定,每月都是15日准时发放工资的。 记者追问,为何有些保安没有拿到加班费与上调的工资?范小姐回答,有可能是新开的分公司,漏发了一两个人的工资,这是正常的。记者询问,静安区分公司是不是新开的公司,范小姐无言。在记者要求下,范小姐查询4月份静安区分公司的工资表,这才承认,由于疏忽,的确有两名保安的工资漏发了。 第二天,记者再次拨通了财务部范小姐电话,问是否已把漏发的工资补上,范小姐振振有词地答道:“漏发的工资要请他们自己来拿,公司员工那么多,漏掉几个是正常现象!再说卡号数字那么多,输号时出点差错,工资进不了卡,都是很正常的!” 劳务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应该严格遵守。圣泰公司不但违反劳务规定,超时工作,拖延发放工资,还认为漏发工资属于正常!一家公司管理如此混乱,员工还有什么保障可言? 实习生 张沁雯 本报记者 顾鹏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