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塞耳机打手机 撞人致伤残负全责 姚丽萍 黄懿清 |
本报讯 (记者 姚丽萍 通讯员 黄懿清)17岁小伙子石强一边骑自行车一边打手机,耳朵里还塞着一副耳机,一不小心将84岁的江老太撞成八级伤残。近日,卢湾区法院判决石强赔偿江老太全部损失。 “潇洒”闯祸 江老太称,2006年2月17日,石强骑自行车沿瞿溪路由西向东行驶,而她因人行道受阻,在同路南侧路基边由东向西行走。但石强未予避让,刹车不及撞到了她,造成她左股骨颈骨折,构成八级伤残。交警部门对事故作出认定,石强负事故全部责任。为此,江老太要求石强赔偿共计4.2万余元。 石强称,江老太在遇到他骑车缓慢经过时,抓住了他的车龙头,致使自行车倒地,江老太随之摔倒,双方应当负同等责任,故不同意江老太的诉讼请求。 全部“埋单” 法院在审理中到交警部门调取了事故目击证人的笔录,证人证词表明,石强当时塞着耳机,同时还在使用手机。法院认为,证人与江老太无利害关系,证言可作为证据予以采纳;石强骑车时边听耳机边使用手机,行车未确保安全,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故对江老太的赔偿要求予以准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