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 做好高温季节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群众安全度夏 |
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市级机关,各人民团体: 近期,本市受副热带高压影响,出现持续高温天气。对此,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落实防护措施,努力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面对持续高温且正值主汛期的情况,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温家宝同志在重庆、安徽看望灾区群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人民群众安全放到第一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做好当前高温季节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群众安全度夏,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经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进一步关心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做好高温季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高温季节各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防护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困难,关心坚守岗位的职工。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防暑降温、防汛防台、安全生产等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平稳、有序。 二、切实落实防暑降温各项措施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按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好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建设交通、国资等部门和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和室外作业现场防暑降温措施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高温作业的有关规定,并妥善安排高温慰问工作。市场流通部门要加强防暑降温用品的调运,保证市场供应。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监等部门要加大对有关商品质量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坚决查处危害人民群众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民政、残联等部门要重点做好对“老、弱、病、残”等社会救济对象的关心和帮扶工作。教育部门要强化学校暑期各类活动的管理,落实具体防护措施,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卫生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门急诊的医护力量,重点做好防暑降温、便民利民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一线职工的劳动条件,适当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高温作息时间。 三、认真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工作 目前本市正处于台风、暴雨、天文大潮等多发的主汛期,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落实防汛防台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隐患排查,确保紧急状态下反应及时、处置有力、救助有序。水务等部门要确保防汛防台的动员、预防、抢险、救灾等各项责任的落实。有关部门要落实应急抢修队伍,做好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保障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为主动预防创造条件。应急管理部门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事件,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预案快速启动和有效实施。 四、全面加强安全防范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高温季节事故多发的实际情况,重点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点生产企业的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电力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避峰错峰措施,全力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确保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确保全市群众基本生活用电,确保全市生产生活秩序正常和社会稳定。建设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指挥调度,加强对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旅游、质量技监部门要全面检查旅游景点的设施设备,保证游客安全。消防、民防等部门要重点抽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运输,严格执行高温时段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规定,有效防止事故发生。有关地区、部门、单位要加强重大体育赛事和其他重大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安会保卫,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行。 五、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水、电、气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要继续坚持昼夜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抢修,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正常供应。各地区、各行业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同时,要加强协作配合和联系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