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京8月4日专电(记者 邓华宁)继今年5月南京市对商品住宅实施以“政府指导价”为核心的价格监管制度后,该市相关部门日前又出台措施稳定商品房价格,明确开发商“捂盘”惜售产生的成本一律不计入房价。
据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王秀洲表示,南京市对新上市商品住宅执行“政府指导价”后,一些开发商消极等待、徘徊观望,其间必然会产生运行成本和管理费用,物价局对此将一概不认,仍按5月14日之前销售的最高价进行核价,多出的成本由企业承担。此外,还将继续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对“捂盘”惜售行为坚决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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