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不同单位高温费差距悬殊 有的发千元 有的绿豆汤 |
本报讯 据现代金报消息:昨天,记者对浙江十几个行业高温费的发放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发放了高温费,但一些小型私企,对高温费的发放情况执行得不到位。也有一些企业虽然没有发放高温费,但是给员工发放了防暑降温的饮料、药品。 在一家国企工作的郑小姐透露,已收到单位发放的两种不同形式的高温补贴,共计1300元。 “我已收到公司一次性发放的高温费400元,并向下属施工单位员工发放包括人丹、风油精、藿香正气丸、毛巾、肥皂等在内的防暑用品。”宁波某房地产工程部负责人罗伟章说。 新天地家政公司的保洁员张小华说,让他们感到安慰的是,单位会在8月份发7月份的高温费。“钱多少没关系,只要有就是对我们工作的一种肯定!” 昨天晚上6点一刻,记者来到了宁波市鄞州某建筑工地,王宝根在该工地负责开搅拌机,记者问:“你们有没有高温费?”王宝根憨憨一笑:“什么高温费不高温费的啊!我们吃住在工地,天热了,也有绿豆汤喝,还分到了防暑药。”王宝根拿了块西瓜说:“天热,能吃吃西瓜凉快凉快就好!” 【相关链接】 根据浙江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规定,“高温费”的标准是高温作业工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一般工作人员110元。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发放高温费是属于指导性文件,没有强制性,也就是说,劳动部门是建议企业给职工发放,但不是强制企业发放,企业可以依据《通知》给员工发放高温费,也可以不给员工发放,没有强制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