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证明? 李天扬 |
李天扬 父母迁新居,要办诸多手续。天太热,老人家不宜奔波,自然由我与弟弟代劳。上周六,去办煤气过户。自以为,与公家打交道,经验颇丰,带了能带的所有证件:全家四口的身份证、父母的户口簿、煤气账单,等等。煤气公司工作人员的一个问题,却把我们问傻了:你们拿什么证明是他们的儿子?解释了半天,口说无凭,没用。 我们只得来到父母户口所在的派出所,请他们出具证明。一女民警问,你们的户口是何时迁走的?我们答,上世纪80年代。她说,那时我们还没电脑,你们的资料要人工查找,双休日不行,请在工作日再来。 折腾了半天,事情没办成,弟弟颇为气恼。我跟他讲了一条新闻,让他消消气:广州一位75岁的老太太黄少英,发现社保费没到账,到社保中心去交涉,竟被要求去街道开具“未死证明”。人家好好地活着,还要证明自己没死。与此相比,我们代父母办事,人家要我们证明是父母的儿子,没什么可奇怪的。与黄老太的遭际相比,我们是小巫见大巫。 前面说过,我自以为与公家打交道有经验。这所谓经验,就是由一次次白跑的经历积累而成。类似经历,想必很多人都有过,老百姓对此也多有怨言。其实,政府部门也想了不少办法,诸如开辟“绿色通道”、搞“一门式服务”等等,目的就是为了让老百姓少跑冤枉路。可是,老百姓为了办一件小事,在一个个部门“折返跑”的事,仍时有发生。比如那位黄少英老太,无奈之下开好了“未死证明”,又顶着烈日,跑了5个部门,仍未要回本应属于她的社保费。她的经历,折射出有关部门办事人员对待老百姓的态度。 黄老太太已经证明自己“未死”,我们要证明自己是父母所生也不难,双休日不行,大不了请一天假。问题是,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总说自己工作的宗旨和目标是为人民服务、让百姓满意。这,你们拿什么来证明呢? [本文上海电台今天下午4时30分《晚报大家听》(中波990、调频93.4)同步播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