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纪委规定时限内 上海14名党员干部主动说明情况 金孜华 |
本报讯(记者 金孜华)今年5月30日中纪委发出《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七号文件,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纪委副书记程志强说,七号文件颁布后,全市各级纪检组织一共接受了10730人次的咨询。 各级纪检组织对59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其中局级干部8名;对4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函询,其中局级干部16名。到2007年6月30日中纪委规定的工作期限内,全市有14名党员干部主动向党组织申报或者说明情况。经过甄别、分析、核查,有3人被认定为报告属实或存在违规行为。 鉴于主动报告和前期已经处理,市纪委将从宽处理,对其中2人将做进一步了解,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月30日后,上海各级纪检组织主要着重于对近年来反映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件和掌握的各种线索作分析排摸,对发现的线索进行函询、调查了解。目前,发出的15封函询已全部取得回复,诫勉谈话2人,信访谈话2人,了解谈话3人。 程志强表示,对过了自查自纠期限,有问题拒不报告和纠正的,特别是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市纪委将按照中纪委和市纪委的有关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