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官司改规则,好! 唐宁 |
工行近日宣布,对活期存款实行按天计息。只怕很多普通储户一直不清楚,以往银行对活期存款是按每月30天计息的,也就是说,我们的活期存款每年只有360天的利息,另外5天贡献给了银行。这一做法已沿袭了41年。 去年底,北京储户段先生的5笔存款因“时间差”,少获利100多元,于是将其开户的工行告上了法庭。法院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计息规定和行业惯例,判他败诉。段先生上诉到中院,结果也可想而知。像段先生这样既有维权意识,又敢于较真的储户并不多见,让人心生敬佩。 段先生虽然输了官司,并没有输道理。一年有365天,为何存款时只算360天呢?看起来,储户即使存足一年的活期存款,也只少了5天的利息,但在41年之中,全国人民多少个5天的利息,被银行抹去了,这可不是一笔小数字。 如今,工行因为一桩赢了的官司,改变游戏规则,破除了41年的“老规矩”。银行界人士说,原计利方式并非有意侵吞储户利息,而是手工操作时代的产物。如今计息甭说细致到天,精确到分秒也不在话下。技术进步确是变革的前提条件,可我以为,关键还是以百姓利益为重的精神,以及公序良俗的原则起了作用。 昨天我致电工资卡所存的那家商业银行,服务生听问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方式,想必是请示了一番,过好一会儿才答复:“我行利息每季度算一次,累计计息基数也就是计息期内的每日余额,乘以活期存款年利率0.81%,再除以360天……”最后我听出来:这家银行用的还是老办法。 我为工行率先改革叫好。按照昨天的收盘价,工行的市值已超过花旗银行,成为全球银行老大,想来它的赢利能力也会同步增强,不会为区区小利与民计较了。 [本文上海电台今天下午4时30分《晚报大家听》(中波990、调频93.4)同步播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