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黄金案 泉村 |
故事发生在唐朝。有一天,甘露寺寺主到浙西观察使李德裕那里告状,说前任知事僧侵呑了黄金若干两,并让再以前的几任知事僧出来作证,说明这些黄金都是由知事一任一任往下移交的,并且账簿上都有记录。前任知事已经承认侵呑黄金之罪,但却不肯交待这些黄金被他用到什么地方去了。 李德裕听了,将信将疑。他亲自审讯前任知事。那前任知事见众口一词,本已不抱希望。后见李德裕审案认真,并无先入之见,这才诉冤道:“多年以来,账簿上记录的黄金分量其实都不是真实的,因为早就没有黄金了。众僧人欺我孤单,又不肯与他们同流合污,所以借此来排斥陷害我。” 李德裕见他不像是在说谎,同情道:“此事不难查明。”他备了几顶便轿,让那些作证说见到过黄金的僧人入坐其中,且轿门对着墙壁,互不相见;每人给一块黄泥,要他们捏出所见黄金的形状。结果他们捏出的“黄金”形状迥异,大不相同。 李德裕释放了前任知事,把那些报假案、作伪证的僧人定为诬陷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