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也侈穷也侈 杨文杰 |
日前,新华社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地方基层党政领导新官上任,更换新车的现象较为普遍。鄂东三个山区县宣传部新领导都买了新车,江汉平原一个市委、市府领导班子中,十三人职务变动,其中九人换了新车。按一辆新车二十万元算,九名领导换车,得花费一百八十万元。每辆车的每年运行成本和维修保养费,也不是小数目。这样子配置新车,无疑加重了当地的财政负担。 由此人们发现,富侈奢,穷也侈奢,似乎成了一些地方领导的共同特点,往不客气里说,是一种“通病”。不是吗?富的要建“现代”办公大厦,穷的也要造“豪华”行政大楼;富的党委扩大会要上庐山召开,穷的政府领导班子扩大会也要去海南举行……这些人给自己的侈奢行为找了一个“理由”:“改善条件”,“享受一点”,可以鼓励大家更好地创造财富。其实不然,富也侈,穷也侈,既浪费社会财富,也挫伤了百姓创造财富的积极性。群众吃辛吃苦,你们挥金如土,人心不平、不服呀! 毛泽东同志说:“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可是,我们的有些领导干部却说,“公款公花,不入自己口袋,就不能说犯罪”。于是乎,有的乡镇领导向饭店打的白条可用秤来论斤称。这种错误的思想认识,是富也侈、穷也侈漫延不绝的思想原因。而整治侈奢浪费的法津,比整治贪污的法律,相对来说缺失许多,罪与非罪难分,操作性差。于是乎,那些浪费国家巨资违规建造豪华办公大楼的当事人,几乎没有谁被当作“罪犯”予以法办。这恐怕是富也侈、穷也侈越演越烈的法制层面的原因。 我们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符合品质要求的“小康”,广大干部任重而道远。富也侈、穷也侈的恶性循环,其结果将在更大范围内助长领导干部“笑俭不笑侈”的不良作派。这种情况如果不从根本上加以改变,又怎么能带领人民群众沿着“四个坚定不移”的方向前进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