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男人国 ——川藏边境父系部落漫记 钱钧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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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三方参与解决问题的具体做法古拙有趣 原始父系部落的械斗连连不断,也许雄性本能地喜欢争斗,也许生存需要他们去厮杀,也许每一场都要争赢斗赢,但仇家双方不可能每次都打成平手,总有一方流血。为了不再使这种械斗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导致整个戈巴的衰亡,通常会由第三方出面调停、协商,促成一桩谈判,使双方暂时平息械斗。 这便是山岩原始父系部落自古沿袭下来的一种解决部落间外事纠纷的谈判制。这种谈判制依据的不是现代社会中的法律,而是当地人长期生成的一种不成文的习惯法,即各部落约定俗成的习惯做法。在谈判制下,对双方械斗的性质,受害者的划定,赔偿金额等均有严格的规定。谈判制使双方的械斗迅速化解,受害者及时得到物质补偿。 例如,甲、乙两个部落的人为一件小事发生纠葛,打了一小架,一方挂点轻伤,另一方觉得输了理,愿意主动出面并请第三方部落首领一道和对方谈判,交涉赔偿。在第三方的斡旋下,一般会很快达成赔偿协议。 原格锅首领阿康白马就多次亲历过这种谈判。几年前,他侄儿(大哥的儿子)与夏锅戈巴的车仁彭珠(音)打了一架,侄儿朝对方头上砍了一刀。为化解矛盾,他请了两个中间人,一个是夏锅戈巴首领,一个是何根戈巴(音)首领,包括他一共三个中间人在他大哥家进行谈判。几个中间人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谈判,先是细细判断谁的错,伤势有多重。那次打架他侄儿没伤着,而对方的头部受了伤,流了血,还花了不少医药费、请喇嘛的念经费、补品费等。最后商定的赔偿金额是,他侄儿一次性地向对方赔偿3000元,外加一头牦牛。 倘若部落双方发生了命案,谈判过程就会显得格外凝重。杀人这方部落不能参与谈判。主持和策划谈判的就只能是第三方部落首领或其他部落内德高望重的人物。这第三方必须与两个当事戈巴没有任何关系。第三方部落有时会邀请其他众多部落参与调解当事双方的纠纷,组建一个谈判组。按当地习俗,第三方可以召集他要召集的谈手,来到甲乙双方所在地进行斡旋。甲乙双方倘若不听从斡旋,第三方就采取长住、猛吃的原始办法,挥霍浪费甲乙双方的食物和财物,拿出吃穷吃垮甲乙双方的势头,迫使甲乙双方部落主动协议解决问题。 第三方参与解决问题的具体做法也是古拙有趣的。第三方组阁的谈判组一般由8个人或6个人组成,从中推举一个人作为主裁判。主裁判主要听取双方陈述,从中斡旋,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为示公正,主裁判不参与投票。在判决前,众裁判手上都攥着好几块石头子,分别代表牛、马、羊、钱等。评判中,甲方和乙方哪个要是多占一条理就会多得一枚石头子,最终判决结果肯定会让甲、乙双方都满意。这便是山岩父系部落纠纷的终极判决,不会出现有哪一方因为不服还要再上诉或重判。 在中国农村地区,舅舅的地位很高,有的地方把舅舅视为“坐上席的”。医学上也证实,舅舅与外甥在血缘上是很近的。 而山岩人对舅舅一反常理,显得很疏远,舅舅什么也不是,没地位不说,简直形同陌路。他们自古只认父系血缘,不认母系血缘。在他们的观念中,女人被视为父系血缘以外的血缘关系。舅舅属于母系血缘一方,不属于自己所在的父系血缘一方。因而外甥和舅舅在认同感上的排斥是很自然的。 在父系血缘中,从小到大,小孩们不会和母亲的亲戚来往。而女人一旦出嫁就意味着永远和娘家人断绝了关系。回娘家是不许可的,如果偷偷跑回去,可能会遭打。这一现象从戈巴起源就开始了。 外甥对舅舅的排斥,折射出父系血缘家庭对母亲血缘家庭的排斥,父亲对母亲的排斥,父系一方亲戚对母系一方亲戚的排斥。这种排斥是文化上的排斥,但其表现形式却是血缘上的排斥,血缘上的阻隔。双方之间特别能滋事,为一丁点儿小事就能反目成仇,彼此关系有的如同陌生人。陌生人之间可能还会讲一点谦让,而舅甥之间因为扭着一条筋而更易翻脸,常常会为了一点利益而发生争执,最后酿成凶杀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