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选秀”还是陷阱? ——电视剧《古道倩影》招募演员起风波 曹志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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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秀”和“造星”运动充斥媒体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梦想着一夜成名。今年初,一则电视剧《古道倩影》招募演员的广告,致使乌鲁木齐市数十名没有任何表演经历的年轻人,毅然辞去工作而“从艺”。时至今日,交完试镜费和培训费后,他们惊讶地发现,非但自己并没有成为梦寐以求的演员,甚至那部电视剧也仅仅是一个缥缈的幻影。 导演剧组踪影难觅 今年2月初,20岁的林泰(化名)看到二十集电视剧《古道倩影》招聘演员的广告后,便找到新疆乐嘉星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希望能在电视剧中出演一个角色,实现自己的“明星梦。”林泰回忆说:“面试当天晚上,我就接到那边的电话,说面试已通过,让我第二天过去试镜,交100元试镜费”。林泰说,后来他与很多遭遇相同的年轻人交流后得知,事实上,这家公司的负责人告诉所有前来试镜的人:“导演已经同意录用你们,导演和剧组就要从北京派专家过来,安排你们参加培训,但要先交3680元培训费。” 据悉,参加《古道倩影》海选的有30多人,其中有11人交了3680元,后来又有数十人交了1600元,交100元试镜费的人就更多了。 林泰交完所有费用后,收到一张收据,上面盖有“中国演艺人才库”的印章,还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后来,便开始了遥遥无期的等待。到目前为止,经过培训和考试的“准演员”们没有参与任何演出,《古道倩影》的拍摄时间也一再推后,公司只让部分演员拍一些网络电视,放在公司的网站上。 “拍摄许可”子虚乌有 面对有关《古道倩影》的种种疑问,新疆乐嘉星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姜乐的回答充满矛盾。一方面,他矢口否认公司是为《古道倩影》招聘演员,“我们只是招聘工作人员,作为后备的群众演员,把一些具有演艺潜力的推荐给与我们合作的导演。”另一方面,姜乐又承认自己是在招聘演员,并说:“我是投资人,我说让谁上,导演也得听我的!” 新疆广播电影电视局社管处负责影视制作的巴哈尔·古丽说,拍摄电视剧应有行政主管部门所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该公司没有资格拍片,他们没有办过许可证。” 公司经营超越权限 工商部门认定:姜乐在2006年5月至2007年1月8日经营期间,共招收演艺人员36人,其中25人缴纳了100元试镜费,合计2500元;有4人缴纳了1630元培训费,合计6520元,经营额共9020元,从中获取利润5000元,未上税。姜乐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方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工商部门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红山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说,目前,姜乐注册的“新疆乐嘉星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的经营手续,但该公司所使用的“中国演艺人才库”,只是网上注册的网站,不能从事经营活动。 “演员”上当怨声载道 “当时,我们都是抱着一夜成名的心态当演员,根本没有考虑公司的资质和真实性,我们真是太傻了!”林泰对记者说。当时,为他们培训的是南京戏剧学院的“客座老师”,与林泰一起培训的“同学”都梦想成为演员,80%的人为了参加培训而辞了职。 据了解,报名参加乐嘉星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演员”,大多在18岁至20岁,他们没有稳定的收入,有些年轻人至今还依靠父母的供给生活。觉得上当受骗的徐鸣(化名)对记者说:“3680元啊,我们的钱都是父母的血汗钱!”据悉,部分受害者已向公安部门报案。 新华社记者 曹志恒 评论 07082211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