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综合新闻
 第A03版:科教卫新闻
 第A04版:社会新闻
 第A05版:法治视窗
 第A06版:文娱新闻
 第A07版:文娱新闻
 第A08版:广告
 第A09版:上海人家
 第A10版:体育新闻
 第A11版:体育新闻
 第A12版:深度报道
 第A13版:中国新闻
 第A14版:中国新闻
 第A15版:国际新闻
 第A16版:国际新闻
 第B01版:证券周刊
 第B02版:证券·大势分析
 第B03版:证券·投资基金
 第B04版:证券·股海淘金
 第B05版:上海家装服务名牌专刊
 第B06版:证券·服务指南
 第B07版:夜光杯
 第B08版:夜光杯
 第B09版:连载
 第B10版:阅读
 第B11版:新智
 第B12版:新智·人与自然
 第B13版:国家艺术杂志·纸上展厅
 第B14版:国家艺术杂志·典藏鉴赏
 第B15版:国家艺术杂志·创意设计
 第B16版:国家艺术杂志
  
2007年8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假如他不伪造邀请函

吴文元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文艾,因伪造邀请函被芬兰边防官拒绝入境后东窗事发,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徐文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是咎由自取,不是处分重了,而是处分轻了。反过来想一想,假如徐文艾一行不私自改变旅游线路,不伪造邀请函,他们这样以“考察”为名出国旅游,还会受到处分吗?恐怕不会吧!每年到底有多少借考察的名义出国“洋旅游”的官员,笔者无法得到准确数字,但可以肯定,决不是一个小数。我到美国探亲期间,几乎天天都能碰到国内官方的所谓“考察”团体,他们在“考察”什么,无非是“考察”好莱坞、迪斯尼乐园、白宫之类的著名景点。

  我并不反对领导干部出去走一走看一看,取点洋真经以为中用。但这种纯粹的假公济私,花纳税人的钱,以“考察”为名出国出境“洋旅游”,绝对不是正当的事。有一些领导出国,是以对方单位提供资费为“理由”的,其实这世上没有什么免费午餐,只是外国商人占了你的大便宜之后,让你得到一点小甜头罢了。不是有这样的事吗?有些领导拍板花几个亿进口洋设备,当他出国旅游回来,拿到的却是早已被淘汰的东西,甚至是一堆废铁。

  领导干部公费出国出境旅游,出洋相的事已不止一件两件了,有涉足赌场的,有涉足色情场所的,有叛逃的,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而要杜绝此类现象,仅靠出事后从严惩处是难以奏效的,关键是要在审批上建立“问责制”,一旦出了问题首先追究审批者。如果审批机关能真正做到严格把关,像徐文艾这样的公费旅游,起码会比较难以成行吧!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 基本满意 不太满意 很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