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与见闻 ——黄华回忆录 黄 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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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草签仪式在这里举行 我与园田直的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会谈是12日接近中午时在钓鱼台18号宾馆进行的。因为经过十六次事务级谈判和起草委员会全体会议就所有问题和条约条文达成一致,所以双方都兴奋地相互祝贺,对日夜操劳、呕心沥血地参加谈判的所有成员表示赞赏,因为条约的每一行字,每一个词都渗透着双方人员的心血。大家特别对园田直外相毅然访华,推动会谈成功所作的努力表示钦佩和感谢。园田直表示,日中两国真诚合作为世界和平作出了贡献,日中友好已进入了新阶段。接着我与园田直就他提及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磋商和交谈,其中包括日中两国公民在对方长期居住的国籍问题,日本大使馆用地和开设领馆问题。我们的会谈在圆满中结束,可以说达到了双方的愿望。我们相约尽早在东京再次相聚。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虽然文字不多,但内容和意义深刻。因是国际条约,须经两国最高权力机关议会的郑重批准,具有庄严的法律约束力,是国际法的重要渊源。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从法律上正式地肯定了1972年中日恢复邦交的联合声明,该声明载入了一些极重要的内容:结束两国的战争状态;中、日邦交正常化;日本国对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表示深刻反省;中国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发展睦邻友好关系,两国任何一方不谋求霸权,并反对其他任何国家或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奉行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维护世界和平。缔约双方为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经济和文化关系以及为促进两国人民的往来而努力。 8月12日傍晚时分,人民大会堂安徽厅里花红叶绿,灯火辉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草签仪式在这里举行。华国锋总理、邓小平副总理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廖承志出席了仪式。我与园田直外相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条约文本上签字。双方共同举杯祝贺这一来之不易、具有深远历史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条约的缔结。 四天之后,即8月16日,中国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了两国外长草签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日本众、参两院也先后于10月16日和18日顺利批准了日中和平友好条约。至此,双方都完成了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符合中、日人民和亚洲以及世界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因而受到中、日两国人民和国际社会的重视和欢迎。 条约的签订和批准生效后,中、日之间尤其是高层官方往来大幅度增加,经济贸易关系迅速升温,文化交流频繁,两国关系空前友好。 在签约后一个多月时间里,日本47个都道府县中就有东京都和31个府县分别举行了庆祝会。几年来一直为缔约奔走呼号并起了巨大推动作用的日中友好议员联盟的朋友们更是感到欢欣鼓舞。他们除参加在日本举办的庆祝活动外,还派出20人组成的日中议联庆祝日中缔约友好访华团,由滨野清吾会长亲率来京。他们按照日本的习惯带着喜庆的大年糕、红豆米饭和大桶清酒前来祝贺。 9月1日,中日友好协会等11个团体在我国人民大会堂举行庆祝缔约的盛大酒会,当时在北京访问的日本代表团、日本驻华使馆的外交官、日本企业常驻北京代表和在京的日本专家、留学生等1600多人应邀出席,滨野会长的祝贺团带来的红豆饭、特大年糕使酒会锦上添花,别开生面。这是祝贺团团员从家乡许多农民手里收集来的好江米做成的,放在宴会主桌前,红白两色,红豆饭也是用特地带来的好大米、红小豆由驻华使馆外交官的夫人们一锅一锅煮好,拿到人民大会堂的。我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华国锋总理、邓小平副总理和叶剑英委员长同中日各界人士共同举杯庆贺这一两国历史上有重大意义的盛事,庆贺两国人民的愿望圆满实现。人们饮酒高歌,觥筹交错,欢声笑语,共庆大业告成,大厅到处都洋溢着欢乐喜庆的氛围,令人兴奋、快慰和欣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