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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学校补课办班有“五项严禁”
今秋开学后,将对家长做教育收费问卷调查
钱滢瓅 王蔚


  本报讯 (记者 钱滢瓅  王蔚)在今年秋季开学后,本市将组织开展对全市中小学生家长有关教育收费问题的问卷调查活动,并对全市高校、区县、中小学校组织开展规范教育收费联合大检查,加大对转制学校、民办学校、独立二级学院等收费情况的指导检查。

  继续执行“凡有违规收费行为的人员,一律取消两年内评选个人综合先进和提升校长职级或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凡有违规收费的学校,一律取消两年内评选综合性先进和示范性学校的资格”的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市纠风办、市教委近日联合下发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还特别对学校的补课办班行为提出了严格管理,并强调了“五项严禁”。

  ● 严禁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学校)办学名义,动员、组织、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课外办班。

  ● 严禁学校为各类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学校)做宣传或在校内张贴、发放招生广告、宣传资料等。

  ● 严禁学校以本校学生为对象与外单位开展有收费行为的合作项目。

  ● 严禁中小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包括以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院系名义举办的)对中小学生的办班收费补课;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收费补课。

  ● 严禁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学科类补课班;不得以举办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实验班或特长班为名向学生加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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