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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废弃书报亭由谁管?

方钟泽


  编辑同志:

  黄浦区望云路近复兴东路人行道上,有一废弃多年的书报亭,窗玻璃被打碎,破烂不堪。如今亭子被人贴上“修车”广告,任由无证修车摊占据亭子前的道路。这里距离豫园老城厢很近,行人游客众多,废弃书报亭留在街头有碍观瞻,也影响交通顺畅。无独有偶,在鲁班路近瞿溪路口也有一闲置书报亭,空空荡荡久未营业。建议有关部门尽早拆除或搬迁。      读者 罗涌才

  【调查附记】

  收到读者罗先生来信,记者即与相关部门联系,希望及时到现场勘察并妥善处理。

  读者来信提及之事,实际是废弃公共设施如何处置的问题。如今城市公共设施,且不说路标、公交站牌、邮筒、废物箱等设施,还有售货亭、书报亭、电话亭、值勤亭,包括读报栏、广告牌等,早已“遍地开花”。而个别公共设施破败不堪当街而立,实在有损大都市风貌。

  两年前,市政府转发了市市容环卫局制订的《上海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并要求各区县政府及委、办、局执行。该《规定》明确提出:“各类废弃公共设施应及时清除。”那么谁来清除?记者咨询黄浦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被告知亭、牌、栏、箱这些公共设施,尽管废弃不用,仍属有主之物,并有一定价值,所以还是需要相关物主来清除。只有实在找不到物主,或明确为无主之物,市容环卫部门才可派人来清除。问题是,如果物主迟迟不来清除,我们又该怎么办?        本报记者 方钟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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