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东家 女保姆卷款开溜 本报记者担任人民陪审员参审盗窃案 姚丽萍 |
前天上午,卢湾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记者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一起盗窃案。保姆蔡进良偷盗东家的1.98万元人民币和800元港币,被当庭判决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目前,本市外来女性近200万,其中比例最大的是“低学历、低收入、低工作层次”的外来务工女性,她们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建维权预警机制防“无知犯罪”,已是当务之急。 刷漆挨打伸贼手 上午10时,审判长、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各就各位。33岁的被告蔡进良站在审判席上。她没有请律师,她说完全承认罪行,不需要辩护。 审判长:你为何要偷盗东家的钱财? 蔡进良:今年3月8日,通过一家中介公司介绍,我从湖南老家来为东家做保姆。案发前一天,东家要我为铁栏杆刷漆,我刷了,但不符合东家的要求,东家就打我。我说把工钱结了,我不干了,东家不答应。第二天一早,我就偷了东家的钱跑了。 陪审员:你说的案发原因,有证据证明吗?此前,你和东家发生过什么矛盾吗? 蔡进良:没有,没有证据,过去也没有什么矛盾。我很后悔。 独在异乡边缘化 4月7日上午,东家起床后,发现保姆蔡进良不见了。同时消失的,除了东家钱包里的1.98万元和800元港币,还有保姆的身份证复印件。东家马上报案。5月2日,警方在松江区的一家旅馆里发现了网上通缉的蔡进良。到案后,蔡进良承认了偷盗事实,并退回了大部分赃款,但有9800元已被花掉。 法庭上,蔡进良被当庭判决有期徒刑3年半。 3人合议庭认为,假如蔡进良所说的案件起因是事实,假如她只偷走了相当于工资的那份钱,量刑时可以另做考虑。但她没有证据。更何况,盗窃数目巨大,依照刑法,量刑区间在3年到10年之间。因她是初犯,认罪态度好,才从轻处罚。 庭审中,旁听席上空荡荡,只坐着一个中年男子。开庭前,他在门口张望,审判长问他是否要旁听,他说是,便坐到了旁听席上,一只手撑着下巴,一直听得很专注。 “他应该是被告的亲属吧,是丈夫还是兄弟?”庭审后,陪审员问审判长。“都有可能。被告的社会关系在外地,不会有太多的人来旁听。”审判长说。 法官们见过不止一个“蔡进良”,她们大多小学或中学毕业,从老家到上海打工,脱离了原来的生活环境和社会关系,被边缘化,未能融入本地生活,原本由亲人、朋友、邻居等形成的社会制约系统缺失,羞耻感逐渐淡薄。偷盗是可耻的,在家乡蔡进良也许就不敢偷盗,但在陌生的城市,道德约束松懈了,犯罪的几率也因此增加了。 建维权预警机制 市人大代表静安区专题调研组刚完成的一份调查报告表明,预防和控制外来务工女性犯罪,需要尽快建立维权预警机制,畅通维权渠道。 许多外来务工女性对上海的法律和维权渠道都不了解,碰到问题,不知该到哪里去求助,以致“无知犯罪”。因此,调查报告建议,司法、公安、妇联、行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在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向外来女性宣传法律救助途径,帮助她们学会依法维权。 本报记者 姚丽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