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眼灯抽查近半不合格 工商部门提醒:“护眼”台灯的说法缺乏科学依据 薛慧卿 |
本报讯 (记者 薛慧卿)口口声声护眼灯,实际效果难“护眼”。市工商局昨天公布质量监测结果显示,近期抽查申城市场上销售的30种“护眼台灯”,监测有14种不合格,不合格率高达46.7%。 其中,上海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闵行店、上海虹口华联吉买盛购物有限公司和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友谊南方商城被监测商品的不合格率分别高达75.0%、66.7%和66.7%。百安居(中国)家居有限公司上海闸北店经销的一款台灯也榜上有名。 本次监测共抽取了13家大型超市或百货店经销的30种商品。监测发现有10种台灯骚扰电压超过标准规定的限值,可能影响其周围广播电视接收和仪表仪器设备正常工作,导致无法正常收听收看或失灵;8种台灯桌面上的照明度不达标;6种台灯耐久性试验不合格;20种台灯产品标志不合格。 监测发现,有6种台灯同时存在3项以上指标不合格。如上海虹口华联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经销的“小博士”牌11W台灯,其耐久试验、外部接线、桌面上的照度等9项指标不达标;上海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闵行店经销的“盈科”MT-1102MAX11W、“护视宝”HSB-PL-216615W和HSB-PL-218813W等3款台灯均存在着耐久性试验、骚扰电压等多项指标不合格。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提供舒适的照明是灯具具有良好功能的体现,主要表现在灯具能提供达到规定水平的照度和照度均匀度,没有眩光,有良好的显色指数,有适合的色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