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喜亦忧的劳动争议案 张小湖 |
苏州劳动保障部门发布信息:今年上半年该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四千九百十八件,比去年同期的三千三百十四件增加了百分之五十点二;而劳动者胜诉和部分胜诉案件占总案件量的百分之八十七点八。以上两个百分比让人欣喜让人忧。 劳动争议案件“飙升”,说明劳务纠纷骤增,劳动者与老板关系紧张化,如何说欣喜呢?其实谁都明白,改革开放是我们前人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伟大变革,是历代祖宗都没干过的极其光荣而又艰巨的事业。尤其企业改革与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复杂得很,远非计划经济下那么简单。老的套路都不管用了,得“摸着石头过河”,一时间不但劳动者难以适应,心生惶恐,甚至连经营者也觉得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然而,从苏州市上半年的情况可以看出:我们的企业改革与企业管理正逐步纳入法制轨道,围绕企业改革的法律、规章正在逐步完善,有问题可以摆到桌面上谈了,这岂不是一大进步、令人欣喜的事?再者,从“八十七点八”的百分比来看,说明咱劳动者学法用法大有长进,知道从法律中寻找支撑,懂得依法保护自身权益,这个进步无疑将促进社会文明与和谐,当然值得欣喜。 堪忧的是,那些不比打工者笨,相反精明得多的企业老板们,现成的法律(尤其有关劳动保障法规)没有好好去学过。如果稍稍用心去学一点法律知识,依法办事,则可能避免官司,就是需要打官司,也能够对照法律,做到知己知彼,也不至于输得那么“惨”。他们自以为是企业的老大、强者,什么都由他们说了算,可以不把劳动者的正当诉求放在眼里,但他们绝对不该把法律小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