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立法·动物防疫法 动物饲养场不能靠近生活区 |
新修改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动物饲养场等设施要与居民生活区、饮用水源、学校、医院等保持一定距离。 动物防疫法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等。 ■ 危害严重的动物疫病需要强制扑灭 动物防疫法规定,根据不同的危害程度,动物疫病主要分为三类,其中危害严重的一类疫病需要采取强制扑灭等措施。 一类疫病,是指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 二类疫病,是指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的; 三类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 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具体病种名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均据新华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