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与见闻 ——黄华回忆录 黄华 |
34.就两国关系正常化进行具体谈判共六次 1978年5月20日,布热津斯基来华访问。我同他先会谈了两次。21日下午,邓小平副总理会见了他,还在北海仿膳设晚宴款待。 布热津斯基表示:美国政府已下决心同中国实现关系正常化,愿意接受中国提出的建交三原则,但希望(而非作为条件)在美方作出期待纯属中国内政的台湾问题得到和平解决的表示时,不会明显地遭到中国的反驳,这样美国国内的困难将更容易解决。美国已授权其驻华联络处主任伍德科克同中方就实现两国关系正常化问题进行具体谈判。邓副总理说:关系正常化对中美两国来说是带根本性的问题,正常化和不正常化大不一样,在经济和其他领域都会受影响。我们的观点很明确,正常化的条件是断交、撤军、废约,我们不能有别的考虑。日本方式是我们可以接受的最低方式,就是在正常化的条件下,我们同意日本同台湾之间商业、人员继续往来。我们不能承担义务只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在此问题上,双方可以各讲各的,相互都没有约束力。我们同意在北京就正常化问题与美方进行具体谈判。晚宴的气氛很轻松,邓副总理在祝酒时说,作为高级领导人,他大概只有三年时间,愿意在恰当的时候访问美国。布热津斯基说,希望有一天在华盛顿的家中回请他一次,邓副总理微笑地接受了,结果不到一年就实现了这个邀请。 从1978年7月5日至12月4日,我们同美国驻华联络处主任伍德科克就两国关系正常化进行具体谈判共六次。把具体谈判安排在北京进行是美方出于保密的考虑,他们认为如果放在华盛顿,就难保别人不知道,谈判可能因此无法进行下去。 在具体谈判的第一次会上,伍德科克提出了四项议程:正常化之后美国在台湾存在的性质;正常化时美方的声明;正常化之后美台间的商务关系;两国关系正常化的联合公报的格式。他还根据卡特总统的意见,就实现中美关系正常化作了发言。我在第二次会上,除重申中国在中美建交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外,还表示,美方既然接受中方的“废约、撤军、断交”三个条件,就应将实施这三条的具体打算和对正常化联合公报的具体意见一并提出来。在第三次会上我又问美方,何时断绝与台湾的“外交关系”,何时撤回驻台湾的“大使馆”,何时停止同台湾的一切官方或半官方往来,何时最终撤走美军和在台军事设施,不恢复在台湾海峡的巡逻,断绝同台湾的一切军事联系,废除与台湾的《共同防御条约》,其他一切条约也归无效。至9月15日的第四次会,美方的回答都不具体,伍德科克仅举例说,美台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协议、美台民间航空机构之间的协议还将继续发挥作用。 9月19日,卡特总统开始感到拖不下去了,想加快谈判速度,向中国驻美联络处主任柴泽民大使表示,双方需要抓住时机,加快进度。10月30日,布热津斯基对柴泽民大使解释说,按照美国国内的政治现实,中美关系要取得决定性进展,当年12月前后是一个特殊机遇,否则国会明年初开会,先讨论美苏核条约等问题,中美关系将被推到1979年秋后,时机不当,可能会出现困难。小平同志得悉此事后,于11月2日指示:看来美方想加快正常化,我们也要抓住这个时机。同美国关系正常化要加快,从经济意义上说也要加快。 在11月2日的第五次会上,美方提出了联合公报草案,基本亮出美方底牌,内容包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与之相互建立外交关系;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非官方关系;美国行政部门将为调整与台湾的关系向立法部门提出特别立法。中方可表示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别国无权干涉,中国统一问题是由中国人民自己解决的事情,中方还应表示,统一问题将和平地实现;美方将表示,对“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的中方立场不提出异议,重申对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关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