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乱丢烟蒂引发大火 被告人犯下盗窃罪和放火罪 袁玮 梁志明 |
本报讯(记者 袁玮 通讯员 梁志明)到楼上邻居家盗窃,还将烟蒂扔在被害人的床上,由此引发火灾。日前,长宁区法院对被告人张顺昌(化名)两罪并罚,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元,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张顺昌初三毕业后缀学在家,平时喜欢打电脑游戏。今年3月30日上午,张顺昌在所居住的徐汇区长桥地区某小区,趁白天楼上邻居家中无人之机,谎称自己忘带房门钥匙,叫来锁匠打开被害人家的防盗门及房门。张顺昌进入大房间后,看见衣柜内的一个抽屉锁着,怎么也打不开。他便点了支烟想办法,后找到一把旋凿,开始撬抽屉。这时正巧香烟快烧完,他便弹了下烟灰,结果将燃烧着的烟蒂弹到床上。此时,张顺昌听到走道内有响声,慌忙中拿了价值4720元的笔记本电脑后离开作案现场。 回家后张顺昌还若无其事地洗了个澡,然后提着电脑准备外出卖掉。此时,听得有人叫:“楼上着火了!”就是这个小小的烟蒂引起了一场大火,把被害人家烧得面目全非,墙纸、家具、空调等全都烧坏,损失惨重。长宁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顺昌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和放火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鉴于张顺昌犯罪时不满18周岁,其在家人的帮助下自愿退赔赃物并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作出一定赔偿,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