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主义者 李大伟 |
丁玲鼓吹过:一本书主义,即作家以一本书立身,我也信奉一本书,我所谓的“一本书”,就是出门一本书。前者是创造者,后者是剥削者。 出门不忘带本书,在我,完全是一种处世的技巧。大凡在社会上做点事的男人,饭局应酬是必不可少的。上海的交通,晚上比早上堵,一半因为晚上到处是饭局的缘故。此时出门赴约,如果开车,往往“依了破鞋扎了脚”,“欲速则不达”。我信奉:铁道兵+步兵,下了地铁,安步当车,所以,我总是第一个到达,然后坐下“一本书”,心如止水,波澜不惊。其实,我是个“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的急性子,此时此地的一本书,对于我,就是一帖镇静剂、一粒安眠药。 我的妻子不会开车,而我住的地方又处在“都市里的村庄”,好处是远离喧嚣,缺点必须以车代步。到银行转账、到大卖场购货、送孩子上医院,此时,我的身份是司机,所以到达目的地,我就拿本书:等!有时来了亲戚,到机场接,偏偏又误点,此时一本书,让你安详地等,哪怕天荒地老、海枯石烂,这本书,就是个枕头。 出门,我总是带本书,“贼手不空”,有点强迫症。中国人多,排队就多,因此插队也多,比如等电梯、等地铁、等验血,尤其火车站买票,可以让你七窍生烟、怒不可遏,此时抽出袖里一卷,埋头关注,不烦、不躁、降火、败火,一帖“牛黄解毒丸”。 当然,出门“一本书”要有选择,就像老中医开方子,必须对症下药。比如与朋友吃饭,如果带上黑格尔,见者必然大惊小怪:“朋友,侬勿要吓我哦!”吃饭,带本哲学书,好比谈恋爱夹个笔记本电脑,冒充进步的“五四青年”,急死老百姓!用上海立弄堂朋友的话说:“冒野!”(上海俚语:小白脸贴胸毛)。此时最好带份《新民晚报》之类,这样平民化一些,这叫“与群众打成一片”,用上海新俚语:“混在人堆里”。最高规格也止乎于梁实秋的《雅舍谈吃》,虽然有些曲高和寡,与氛围还算匹配。 去写字楼,诗集最佳,短小精悍,等电梯看上几句,乘电梯看上几句,到了办公室,一首诗就烂熟于心了。如果等地铁,最好读散文集,地铁到了,正好一篇,下了地铁,又是一篇。如果4号线,最好读短篇小说,等待一趟车,起码十分钟,正好一个短篇。如果去机场接人,务必带本长篇小说,不知误点到什么时候。书,像口香糖,无聊时很有些嚼头。 朋友迟到了,见我不愠不火,总夸我性格好,抵作歉意的补偿券。其实我是属于型血、胆汁质,偏执得很,尖辣椒下沸油,暴得很!带本书,火气就没了,你迟到了,逼得我因无聊而多读了书,何乐而不为?书,是催化剂,居然将缺点转化为优点。 其实,我不是读书料,因为记性太差,读数学,记不牢公式,读外语,记不住单词,读历史,记不清过程,读文学记不全情节,前看后忘,忘得像新书的一样,正合辙一句流行歌的词“像雾像雨又像风,来来去去一场空”,所以精彩的书可以多次看,不厌烦,似夜夜月,一磨如新。我读书只有过程的快乐,基本上属于“戆大练戆”。 我们是凡人,不能控制生活,比如约好时间,届时不到,但我可以选择书籍,根据场景不同,选择不同的书,等于事先预制了快乐的方式。“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与书同在,往往拥有如禅一般透明的境界。 我,早上像农民,6点起床;晚上像更夫,12点上床,工作忙、应酬多、脾气暴,自称“工蜂”。父辈兄弟都有高血压,唯独我能幸免,不得不归功于“一本书主义”,它是我的降压片。 书,更像鸦片,可以麻醉愤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