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严格执行“红头文件”?还是听从家长加课意愿保升学率? 高三每周35节限课令遭遇挑战 王蔚 |
从昨天起实施的《上海市高中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规定,高三年级每周总课时不得突破35节课(相关内容见本报8月21日头版头条)。但记者近日采访时却听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教委的“红头文件”是硬规定,任何学校都必须无条件执行;另一种认为,在升学压力下,对高三的课时安排应网开一面。 网上“晒”课表:51节 昨晚某重点高中毕业班小严同学来电称,学校新发的课程表,每周安排近40节课,据说过些时间还会视情况加课。这两天网上也有毕业班同学“晒”课表,有位同学列出的课表是每天9节课,再加周六6节课,一周共计51节。 据了解,许多高中毕业班都存在超课时现象。有的学校是明的违规,每天安排8节课甚至更多;有的学校则是变相加课,比如将规定的体育活动时间移到早晨8时以前,将测验时间挪到每天下午4时以后。 家长希望能网开一面 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如果真的每天只上7节课,那么高三学生下午3时多就放学了。 (下转A4版)评论 07090410101 本报记者 王蔚 (上接第1版)学校如果真这么“撒手不管”,家长会同意吗?升学率降了,责任谁来担?因此,记者采访的许多家长,无一例外地对学校违规加课表示“理解”与“宽容”,甚至希望能网开一面。曾当过高中校长的华东师大历史系教授陆满堂说,市教委的规定一点没错,但不少校长的心态就是“谁不加班加点谁就会吃亏”,这正是当下教育的无奈吧。 有了规章就必须执行 记者问一些校长,是否了解市教委的课时“限令”?几乎很少有人能完整地表述,甚至还有人错误地认为,一周35节课的规定只限于必修课。其实,市教委的文件写得清清楚楚:“学校要合理安排高三年级的必修课、选修课和活动课的课时,但不能超出或低于课时的上限与下限,不能突破每周35节总课时。学校不能将选修课和活动课的课时移作必修课和补课用,必须确保每学年选修课和活动课的最低课时数。” 上海公共关系协会执行秘书长马仲器律师表示,市教委既然以文件形式下发了课程计划,这就属于部门行政规章,具有权威性、严肃性和约束性,各校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对于违反规定的,市教委应当通过相应程序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