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销售”破产的警示 张伯顺 |
日前,北京一中法院首次适用新的《企业破产法》,依法宣告中国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破产。 中汽销售成立于1992年,原隶属于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5588万元。中汽销售建立之初的经营活动,主要依国家计划调配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过程中提供的业务开展。 1994年2月颁布《汽车工业产业政策》。中央企业一汽和东风、国家兵器部门的长安汽车、中汽总公司直属企业重汽和跃进、以及地方企业如上汽和北汽、天汽等,纷纷组建自己的贸易公司。随后中汽总公司也在转制中被取消行业管理职能。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汽车流通业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中汽销售固守原有的经营模式,无法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又不思进取,连年亏损,“病入膏肓”,以至于到2007年上半年,资产总额6803.23万元,负债总额竟达3.9亿元。公司根本无力清偿债务,无法继续经营,不得不申请宣告破产。 1985年以后,我国汽车流通中市场机制作用开始扩大,到上个世纪末,完全取消国家指令性计划。多数汽车制造企业自己的销售系统和售后服务系统逐步发展壮大起来,成功的案例比比皆是。 中汽销售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中汽销售破产了;一汽贸易公司和上汽销售也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却扬帆远航了。 上汽销售在2000年8月剥离上海大众汽车“国内总经销”大块业务后,围绕先进汽车制造业与现代汽车服务业,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安吉”汽车服务品牌。如今,上汽销售业务范围已涵盖汽车物流、汽车销售、汽车服务、汽车物资贸易等四大板块,进入一个广义的全新的汽车服务领域。到2006年底,上汽销售已有员工9000余人、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成为我国大型的现代汽车服务企业。 中汽销售的破产,包括上汽销售在内的众多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汽车销售服务企业迅速崛起,不仅仅在于体制,关键在人,在人的思路,思路决定了出路。中汽销售的破产,对各种业态的汽车经营单位、各种资本结构形式的汽车销售服务企业,都有相当深刻的警示意义。 特约撰稿 张伯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