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至上:企业利润保障大众 陈一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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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一舟 国有企业利润独享的时代行将终结。2008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全面展开,今年将在部分企业试点。国务院9月13日发文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除了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支付国企改革成本等之外,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支出。 国企产权属于公共产权,归全民所有。国企利润向国家分红天经地义。如果说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国家向国企停止征收红利,是因为特殊的历史原因,那么在当前的语境下,国家向国企提取红利,时机已经成熟。据财政部研究机构估算,2007年中央企业的收益将超过8000亿元,加上地方国有企业利润,规模将超过1.2万亿元。 国企红利纳入国家财政的二次分配,必然会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水平,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正。而制度性的“分红”,会“挑动”国企反哺社会的责任神经,促动企业伦理从“利益独享”的错位轨道,向理性的社会责任回归。因此,向国企征收红利对于国家、社会以及国企本身,都有百益而无一害。 舆情曾经担忧,国企上缴的红利会作为一种“扶持资金”再次返还给国企,而普通百姓基本上无缘于分红。而国务院“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的明确规定,打消了大众的顾虑。 这是政府重视民意的结果。许多迹象表明,国家正在从经济、行政、司法等方方面面着手构建“民本至上”的管理要件,流露出政府尊重民意、重点保护民生利益的可贵姿态,体现出善治并乐于接受监督的强烈意愿。在文明民主的浪潮中,不公正、不合理、不和谐的经济与政治的诸多体制弊端,正在逐渐淡出公共视野,成为历史。而作为重大的经济变革标志之一,国有企业利润独享的时代宣告终结,昭示着政府善治时代的序幕已经拉开。国企利润“泽被苍生”,是社会之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