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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

白子超


  阳货篇载:“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唯,范围副词,表示它所限制的人或事的单独性,相当于“只有”。

  养,《尔雅》曰:“颐、艾、育,养也。”育、养互训,即养育,引申义之一便是教育、教养、熏陶,如“立太傅、少傅以养之”(《礼记·文王世子》)。一些学者把养译成“相处”,那只能说是现代新发明的引申义。

  孙,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曰:“子卑于父,孙更卑焉,故引申之义为孙顺,为孙遁。字本皆作孙,经传中作逊者皆非古也。”孙通逊,义为恭顺。

  此章并不难译:孔子说:“只有女子和小人是难以教养的。亲近了他们,他们就不恭顺;疏远了他们,他们就怨恨。”然而,这种话太容易被人诟病,于是许多学者为尊者讳,认为“女子”和“小人”不是全称概念,而是特指,其中有些说法十分新奇。仅据笔者手头资料的不完全归纳,主要有以下几种。

  其一,宋代邢昺说:“此言女子举其大率耳,若文母之类,则非所论也。”文母之“文”是美义,文母即有美德之母,初指周文王妃太姒,后亦用作帝后的美称。此说把少数特殊女子排除在外,实际上仍属于“女子”是特指的判断。

  其二,宋代朱熹说:“此小人,亦谓仆隶下人也。君子之于臣妾,庄以莅之,慈以蓄之,则无二者之患矣。”朱熹博览群书,学问极深,知道明说“女子”为“妾”没有根据,但他话里的意思就是指“女子”为“妾”。自此,古代和当今众多学者都把“女子”解释为“侍妾”,把“小人”解释为“仆役”。

  其三,《论语说解》说:“孔子这里说的‘女子与小人’不是一般人,而是指那些有权有势品德卑劣的人。男人分君子小人,女子也分君子小人。在统治阶层的妇女中,有些妇妾之流,互相争权、争宠,道德败坏、祸国殃民的并不少。”

  其四,文汇读书周报《“女子”问题》一文说:“这句话其实是标点错误。‘女子’中间应有标点断开,如‘女、子’。‘女’指的是君主的妻妾,‘子’指的是君主的儿子,‘小人’指的是君主周围的宠臣、佞臣、优伶、宦官之类。”

  其五,《发现论语》说:“女:母亲、家庭主妇,家庭的维系者,这是‘女’的本意。女子:母亲的儿女,还在母亲怀里的儿女,还只有依靠母亲的照料喂养才能生活的儿女,也即幼儿幼女。”此说未涉及“小人”。

  其六,《论语我读》说:“女是妇女统称,在父母家是女出嫁则为人妇。子,籀文(略),像初生婴儿之形,满月则曰小人,闽南语及客家语至今仍沿用。”又说:“父母养育子女,要算初生婴儿及满月至周岁的幼儿,最不易抚养,若时刻不离左右,则柔顺乖巧,若稍有远离,儿就会放声大哭。”与此相似,《论语典藏本》说:“我认为孔子所讲的难以相处的人,实指女孩子和男孩子。”此说不仅把“女子”“小人”都解释成孩子,而且分了性别。

  以上种种,应该说并无文本依据,属于个人体会,有的纯粹是主观猜测。因此,众多严肃学者在翻译此章文字时没有在“女子与小人”的概念上作文章,女子就是女子,小人就是小人(绝大多数理解为品质恶劣、道德低下之人)。不过,在具体理解中心意思时却相差很大。拙文仅作如下归纳。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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