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超长待机时间66天” 实际检测待机时间仅21天 30种手机检测不合格率26.7% 薛慧卿 |
本报讯 (记者 薛慧卿)市工商局近期对30种品牌手机进行了质量检测。昨天公布的结果显示,不合格率为26.7%,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待机时间、放电性能、业务与功能测试、直插式设备等项目。 近年来,手机投诉一直占据各类投诉的前列。工商部门监测发现,一些企业销售手机时,故意夸大待机时间。如上海明灿通讯电子有限公司销售、深圳市高新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GAOXINQI”(高新奇)E909型号手机,外包装盒的显著位置标注“超长待机时间66天”,产品说明书中标示待机时间45天,实际检测待机时间仅为21天,实测结果与说明书明示待机时间相差24天,与包装盒标注的时间相差45天。 监测发现,七星国际(网址/www.cntvs.com/)销售、宁波屹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Hantel”(汉泰)牌HT517数字手机,其标称电池的容量为650mAh,实际检测容量为585mAh,仅为标称容量的90%,放电性能不实。 业务与功能测试不合格也是这次监测发现的问题,如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步步高”牌i268型号手机、深圳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天珑”牌LTN9型号手机都存在主/被叫信息显示不正确的故障。消费者如购买这两款手机,将无法正常操作使用。 监测还发现,30种商品中有5种商品的中心间距偏小,其中有两种商品的插头插销长度超长。中心间距不合格的插头,容易造成插座过松,引起接触不良;若用插销长度超长的插头,容易使插头插入电源插座后插头外露部分过长,存在安全隐患。如上海七星网络购物有限公司销售、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Changhong”(长虹)A320型号数字移动电话机,插销长度超长。 评论 0709261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