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删除妻子可调查丈夫私房钱规定 张玉洁 |
东方早报 昨天,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一审。审议期间,由江苏省政府提请审议版本中“在婚姻存续期间,妇女有权了解配偶财产状况和经营状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的内容被删除。 “这一条款的争议性很大。”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有委员在审议期间提出,奖金、股票、基金等“隐性收入”并不是丈夫的专利,许多女性也是“理财高手”,在投资上不亚于男性,如只赋予妻子的权利,则对丈夫也颇失公平。为解决这一问题,删除的内容在审议期间被另一新增条款代替。草案规定,对不动产、船舶和机车等在登记产权时,如提出联合署名,则有关单位应予以支持和配合。 (张玉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