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怎么分? 孙甲铭 |
◆ 孙甲铭 4年前,轶南还只是一个小助理,但为了能与心爱的若君早日成婚,咬牙凑出20万元,再向银行贷款50万元,终于买下一套房子。50万元毕竟不是小数目,婚后,若君不忍心看着丈夫那么辛苦,就把婚前父母留给自己的房子卖了,替轶南还了15万元的贷款。 妻子的体贴让轶南感激万分,为了回报她的爱,轶南化身工作狂。然而令人始料不及的是,当轶南在事业上拥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时,他们的爱情也走到了尽头。 为了房子,两人争吵不断。若君下了最后通牒:房子尽管是你婚前买的,我也有份。现在房子已升值到150万元,那20万元就算了,其余130万元我要一半。 轶南很困惑,离婚了,这房子该怎么分呢? 【专家意见】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铁犁 计划经济年代,我们一度片面地强调集体主义,完全排斥个人的正当权益,在家庭生活领域表现为只承认或强调夫妻共有财产,否认或排斥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市场经济是能力经济,尊重人的个体的差异性,注重保护个体的正当权益。由于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虽然保障个人权利,但同时注意个体权利和集体利益的结合。所以在家庭生活领域,我们现行《婚姻法》首次区分了哪些属于个人劳动而带来的个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劳动而带来的共有财产。 本案中的升值为150万元的房产,来源于三方面的劳动所得:一是轶南婚前个人劳动产生的20万元;二是若君从父母劳动所得继承的15万元;三是轶南和若君婚后共同劳动产生的35万元。因此,150万元的房产的分割应按照三个比重进行:一是轶南婚前20万元在150万元中所占的比重(这部分属于轶南);二是若君婚前15万元在150万元中所占的比重(这部分属于若君);三是共同还贷的35万元在150万元中的比重(然后两人再对这第三部分均等分割)。 劳动创造财富。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是一个社会的良好风尚,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中,也要尊重这一良好社会风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