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也是高压线 洁蕙 |
◆ 洁蕙 广州知名刑事辩护律师马克东,因涉嫌诈骗辽宁毒枭宋鹏飞100万元而在近日被起诉。法庭上,控辩双方唇枪舌剑,争辩异常激烈。控方认为,马克东在承接宋鹏飞一伙故意伤害案时,吹嘘和公检法关系好,可以帮忙摆平很多事情,宋鹏飞一伙相信了,就往马克东账号里打进了100万元。而辩方认为,这100万元是签订了合同的律师费,不存在任何诈骗情节和意图。 这100万元究竟是正当的律师费还是诈骗所得,我相信法院终究会作出公正的判决。倒是马克东在法庭上的一段陈述词引起了我的思考。马克东说,在现行法制环境下,任何一个案子依法辩护都是主要的,找关系则是辅助手段。然而,几乎所有的当事人在委托律师办案的时候都会问:“你跟法官熟不熟,跟法院的关系好不好?” 马克东说,一旦律师表示自己和法院“很熟”,必然只有两个结果,“真的很熟”则涉嫌行贿,“假的很熟”则涉嫌诈骗。 马克东不愧是位名律师,一句话就点准了穴道,触到了痛处。这个案子的要害,包括现在司法界存在的个别法官和律师结成“利益共同体”这一致命弊病的根源,被马克东一句话点明了。 在依法治国的中国大地上审理的任何一个案子,依法辩护、依法审判当然是主要的趋势,谁要胆敢名目张胆地徇私枉法,颠倒黑白,等于是老寿星吃砒霜——自找死路。可是,为什么现实生活中会出现马克东所说的那样,“几乎所有的当事人在委托律师办案时都会问‘你跟法官熟不熟,跟法院关系好不好’”之类的问题呢?因为法官手中毕竟有着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如果是刑事案件,在量刑时,究竟是判1年还是判5年?如果是经济案件,究竟是赔10万元还是100万元?同样是“依法”审判,取下限还是定上限,对法官来说是一念之间,对当事人来说,那是天壤之别。所以,所有的当事人都会希望法官判案的天平能倾向自己这边,希望判决的结果对自己有利。 但关键是,当事人为什么会普遍产生“和法官熟就能打赢官司”的想法呢?因为他们屡屡看到这样的先例。先是个别律师利用和法官的私交,大搞利益输送,而个别法官也借审判权寻租,投桃报李,法官律师结成“利益共同体”。一个个“成功案例”,使得人们不得不相信这一法庭潜规则,于是纷纷效仿,愈演愈烈。最终,一些本不愿突破律师职业道德底线的律师,为了能够接到案源,面对当事人的提问,只好回答“我和法官很熟”。而一旦作出这样的承诺,律师就将自己逼到了两难境地,要么铤而走险,行贿法官,要么失信于当事人,落得个诈骗罪名。 现在,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三公”部门,都已经明确颁布了绝不能碰的“高压线”。我认为,律师职业操守这条底线,也可以看成是“高压线”,一句“我和法官熟”,哪怕是口头的承诺,也将害人害己,后果不堪设想。这条高压线,奉劝律师不要去碰,也奉劝当事人不要将自己的律师逼上绝路。 所以,我相信,终有一天,有关部门会出台禁令,禁止律师以和法官熟悉为由承揽案子,这也将是保护律师的一项重要举措。 且让我们静候马克东诈骗案的审判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