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汽车 林 培 |
现今,汽车已是普通的代步工具。可88年前,汽车可是个稀罕物件,还因常常伤人,被天津警察当局取缔查禁。1919年5月24日的天津《大公报》,就刊有取缔汽车的言论。 这位无名评论者视汽车如洪水猛兽,对汽车横行充满义愤:“自社会日趋奢靡,凡达官伟人,以及稍有几文臭钱者,莫不鄙视人力车、马车,而以高坐汽车为阔绰。驾驶者又夙无经验,恃其坐主之有势力财力,横行乱骋。在坐车者自觉御风而行,非常得意。而贫苦人民,被蹂躏于飞轮之下者时有所闻,良可痛也。”他认为,取缔汽车是保障民众生命安全的有效之举:“今闻警察厅已严定规则,实行取缔。俾豪暴者知所儆惧,稍戢其游戏杀人之野心,是亦慎重生命之一道也。” 今天看来,取缔汽车固然可笑。但在当时,车祸猛如虎倒是事实。再说,其时交通规则未能完备,豪富之人又仗势“横行乱骋”,致使“贫苦人民被蹂躏于飞轮之下者时有所闻”。目睹如此惨状,无怪乎那位平民知识分子要义愤填膺地仗义执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