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论语】 向民众公布“权利清单” 耿 实 |
党的十七大报告,处处体现着中国共产党对人民幸福安康的深切关注,大政方针中折射民生亮点,比近几届全国党代会的报告更加强调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保障人民权益,先要让人民知道自己有哪些权益。这使我联想起前不久,安徽省政府公布了一份《老百姓法定权利指南》,这份“权利清单”,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涉及老百姓权利的条文进行了仔细梳理,分门别类,公之于众,老百姓无不叫好。 我国以法治国,法律法规甚多,各省市还有适合各省市具体情况的规章,其中大多有涉及老百姓权利的条文。老百姓都期望享受权利,权利被侵犯了便要维权。不过,条文那么多,又那么分散,老百姓一般很难检索,很难记忆,更难精通。而这份“权利清单”,用最简便最快捷的方式,告诉老百姓面对具体的行政行为,懂得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什么,懂得合法权益一旦被侵犯应采取何种保护行动,包括拒绝或申诉、投诉或检举、起诉或控告等等。这样一来,政府部门透明,老百姓知情,就会推动民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 常听见百姓批评政府机关的工作,说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然而,这三“难”,只是当前干群关系的一种表象,深层原因之一,是有些干部至今还认为自己的权力是“上级给的”,而不是“人民给的”,而民众也仍有“求着政府办事”的错觉。“权利清单”的公布,让人们看到了这样的希望,就是老百姓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政府部门为自己办什么事,不必战战兢兢、诚惶诚恐了;而政府部门呢,既然已把“权利清单”开给老百姓,就应当按照清单办事,不打一点折扣,使政府的权力真正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公权。 用百姓权利约束政府权力,变“公权私用”为“公权公用”,也许就可以从公布老百姓“权利清单”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