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师与名案 实话就得实说 胡磅 |
◆ 胡磅 1996年,北京。中央电视台演播大厅一尘不染的落地镜前站着一个人,正是谈话栏目“实话实说”的主持人崔永元。每次上镜前,他总习惯整理检视一下着装。端正、平和、深刻是这档节目的风格,只有以端正的心态、平和的观察以及深刻的发现,才能和亿万电视观众进行互动交流,才能实话实说。 那天,小崔的眉头比以往蹙得更紧。他的口袋里正揣着一封观众来信,他已经记不清收到多少这样的来信了。来信的内容都差不多,惊讶,批评,失望,愤怒,有的甚至语气激烈地指责他“实话不实说”,“陷入铜臭的包围圈,利用观众的信任,欺骗广大消费者!”等等。 小崔感到从未有过的沉重压力。 事情要从夏天那档“实话实说”节目说起。1996年6月23日,谈话主题是“该不该减肥”。当时,嘉宾和观众讨论得很热烈,崔永元还现场采访了减肥成功的刘淑卿以及其他几位观众。整个节目中未涉及任何具体减肥产品及相关厂家名称。 不料,一档诙谐轻松的节目同时也触动了某些人的“灵感”。 不久,北京华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麟公司)未经中央电视台及崔永元同意,擅自使用“该不该减肥”节目中刘淑卿接受崔永元采访的过程画面,再配以自己的解说词,制作了宣传本公司减肥产品“美福乐”的广告录像带,在许多省市电视台连续播出。很快,“美福乐”的销售量急剧增长。尝到了甜头的华麟公司一发而不可收,他们不仅制作了大量名为《来自东方时空“实话实说”的减肥报道》《崔永元惊叹美福乐减肥效果》等含有“实话实说”节目片断及崔永元本人照片的“美福乐”招贴广告在各地散发,还将崔永元的肖像漫画上了刊登“美福乐”广告的报刊…… 名人效应真是不容忽视。直至1998年,仅仅两年内,“美福乐”的销售收入就达3亿元以上!与此同时,误会、批评、埋怨也劈头盖脸地从全国各地向小崔袭来。 咱没做过广告呀。不行,这得实话实说! 小崔再也无法沉默下去了,一纸诉状将华麟公司告上法庭,并委托首届全国十佳律师岳成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岳成律师认为,华麟公司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依法构成对公民肖像权的侵犯。另外,该公司捏造崔永元利用主持电视节目之便,为企业产品做宣传的虚假事实,依法构成对崔永元名誉权的侵犯。针对华麟公司提出的“电视广告和报刊广告不能证明是其所为,从而与其无关”、“‘美福乐’招贴广告中没有使用原告肖像,镜头中仅有两处涉及原告侧面形象,且均是《实话实说》的现场照片而不是原告的肖像,被告没有使用原告肖像”、“被告制作招贴广告属于肖像使用行为的阻却违法事由,即集体照片中的个人不得主张该照片的肖像使用权”、“被告行为不足以让公众误认为是原告替被告做广告,且被告是知名企业,美福乐是知名品牌,即使原告真的为被告做广告,也不会导致其社会评价的降低”的辩解,岳成律师一一进行了驳斥。 这场诉讼在今天看来很清楚,但在当年却进行得异常艰难和缓慢。然而,岳成律师和小崔没有放弃。2001年2月20日,历时22个月的“跨世纪诉讼”终于一锤定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判决华麟公司连续7天在央视黄金时段公开赔礼道歉。另外,崔永元获得10万元赔偿金。这些在当时都算是开了先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