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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温州个人合作 建房走向终结
成变相的商品房买卖
吴正懿


  东方早报 因在全国率先“拿地”而被认为具有“破冰”意义的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已经彻底“走样”。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距去年年底拿地还差几天就满1年了,但该项目仍未获发改委系统的立项核准。

  目前,根据温州市政府“按正常房产开发项目流程走”的要求,项目公司——瑞安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房产”)温州第一项目部正分别与256名出资者重新签订入股协议,后者将成为项目股东。这意味着,即使立项并开工,该项目作为“个人合作建房”已经终结。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浙大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贾生华认为,“按房地产开发程序走”是该项目得以存续的唯一方式,“当前形势下,城市个人合作建房很难走通。”

  去年11月21日,正元房产以1.0458亿元竞得温州龙湾区蒲州街道“江前三产安置地块”开发权。此前,该公司已与受200多名会员委托、代理集资建房事宜的温州市市场营销协会签订“代建协议”。由此,该项目成为国内首例成功“拿地”的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协会秘书长赵智强被称为“中国个人合作建房破冰第一人”。不过,该项目随后招来“违规操作”、“非法集资”等质疑。最近半年,有关该项目进度的消息销声匿迹。

  昨天,记者从温州市多个部门证实,自今年3月首次递交立项材料后,该项目仍“卡”在立项环节。

  知情人士透露,“温州项目”立项的一大门槛是“自有资金”。根据房地产开发有关规定,开发商自有资金比例须超过35%,而在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中,瑞安正元房产公司只是受委托开发建设,不存在“自有资金”。

  正元房产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解决该问题,项目公司正分别与256名出资人重新签订入股协议——他们的身份将由原来的“会员”变为“股东”,承担投资收益、风险。入股协议全部签订后,将作为立项申报材料呈交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他对256名股东在“网上透明售房”制度下能否如愿买到房表示疑虑。

  正元房产人士坦言,该项目进展到现在,离当初所谓“个人合作建房”的概念可以说已是天壤之别,“作为房产开发项目,我们只能承诺零利润售房并坚持阳光操作,尽量维护股东权益。”    (吴正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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