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有劳动法的法律改革还不够 杨鹏飞 |
◆ 杨鹏飞 最近,华为、沃尔玛等企业为规避《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实行裁员的做法引发了国内媒体的强烈关注。 虽然媒体是阵阵惊呼,但实际上,这一事件并不使人感到意外。这一事件反映出近些年来在国际上甚嚣尘上的资本自由化、劳动者陷入弱势的危险,在我国国内同样有相当的表现。对于这类问题,当前我们需要的不是惊呼和慌乱,更不是怀疑我们通过民主过程制定的《劳动合同法》。我们最应当做的,是判明这一事件背后的历史症结,给以及时的防范和有力的规制。 国际上的资本自由化现象,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的西方发达国家。标志是以英国撒切尔夫人和美国里根总统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改革。应当说,这一改革一开始是有其必要性的,也的确产生了比较显著的经济增长效果。 但是,近些年的种种现象说明,这一轮的新自由主义改革正在发生严重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资本过度的自由化,劳资关系陷入严重失衡。对于资本来说,近些年里,借助全球化的潮流,在世界范围内投机钻营,占尽好处。对于劳动者和普通大众而言,这一轮的改革正在演变成一场“跑向底部的竞赛”。不仅一般的劳动保障出现严重危机,而且,劳资之间的收入差距急速扩大,贫富分化剧烈。面对这样的不公正的形势,连大金融家巴菲特都说,这是一场“阶级的战争,富人取得了胜利”。 许多事例显示,当今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正在出现一个纠正这种失衡、保护劳工权利的新趋势。例如,一度被人们认为已经“垂死”、工人入会率仅有12%的美国工会,近期在汽车城底特律市与通用等三大汽车巨头的集体谈判中,取得了里程碑式的成绩:在促进企业竞争力的同时,稳定了广大工人的就业岗位,加强了退休职工的福利保障,展现了劳工组织的智慧和力量。 了解了上述世界背景和新的趋势,回头看国内,不可否认,在全球化的大潮中,我们的市场经济改革,也难以避免地受到了一些负面影响。资本的过度自由化,以及劳动力市场上的种种失衡问题,例如工作短期化、没有安全感、企业随意解雇、收入缺乏保障,等等,我们并不陌生。新《劳动合同法》也正是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才出台的。就拿媒体议论最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说,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和灵活性并没有受到影响,仅仅是增加了企业随意解雇的一点成本而已。但就是这样一部法律,习惯了自由式用工,不愿受到一点约束的某些企业,仍然在想尽办法,加以规避,以图像对待1995年的《劳动法》一样,将其架空,实在不应该。 看来,光有劳动法的法律改革远远不够,它还需要我们的工会和劳动者及时行动起来,积极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我们的政府及时理清思路,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