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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修屋漏多次 不见有人上门
物业公司解释:与施工方不是一个系统,叫不应
高毅果


  临汾路1051弄的芦爱珠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家房子是上世纪70年代老式公房,屋顶经常漏水。2006年,在区政府关心下,实施了“平改坡”,本以为漏水问题可以彻底解决,孰料旧病未愈,又添新伤。令她不解的是,过去报修后,物业公司会派人上门查看或修理,自从“平改坡”后,漏雨报修多次总不见维修人员身影。

  芦女士说,她与老伴都已年过七旬,并有心脏病、关节炎等多种疾病,行动很不方便。每当雨天,看到雨水从屋顶吊扇处漏下来非常害怕,担心电线短路。为此她不得不一次次到物业管理处报修,前后有七八次,每次管理人员都说向施工方转告,最后不了了之。

  接到芦女士反映,记者即与北安物业公司取得联系。据接待人员说,芦女士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根据有关规定,“平改坡”后施工方要保修三年。物业公司已多次向施工方反映,但由于不是一个系统,有时叫不应。

  经本报联系,施工方已派人上门维修。

  本报记者 高毅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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