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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暴力追债“追”进班房
郑杉犯非法拘禁罪获刑一年九个月
郭剑烽 万剑峰


  本报讯(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万剑峰)只为追讨500元的债务,奉贤南桥镇一家汽车装潢店老板郑杉使用暴力手段,将债务人强行扣押、殴打,触犯刑法受惩。昨天,奉贤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9个月。

  现年24岁的郑杉是外地来沪人员,在奉贤区南桥镇经营一汽车装潢店。今年8月12日晚,郑杉为催讨张先生所欠的债务500元,指使他人将张强行带至南桥镇,拘禁于汽车装潢店内。期间,郑杉等人对张严加看管,逼迫其立即归还欠债。有人还不顾张的央求,用皮带抽打,迫使其写下欠1万元的欠条一张。

  次日上午,郑杉强迫张给家人打电话送钱过来,但未奏效。下午,几人押送张外出筹钱时,张趁看管人不严,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郑杉等随即落入法网。后经鉴定,张因外伤致躯干背部及肢体软组织挫伤总面积达体表6%以上,已构成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杉等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且有殴打致伤的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其能自愿认罪,因此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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